登录  
 加关注
   显示下一条  |  关闭
温馨提示!由于新浪微博认证机制调整,您的新浪微博帐号绑定已过期,请重新绑定!立即重新绑定新浪微博》  |  关闭

梦回安岭

百科知识大家共享

 
 
 

日志

 
 

天气热了, 蛇虫活动频繁,被毒蛇咬伤后最初的处置性命攸关  

2012-05-20 17:05:54|  分类: |  标签: |举报 |字号 订阅

  下载LOFTER 我的照片书  |
    2012年05月16日 17:34:14  来源: 新华网重庆频道

      新华网重庆频道5月16日电(何雷)今天一大早,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创伤急救部的屈纪富副教授,在病房一个一个查看住院患者情况,其中一些被蛇或昆虫咬伤后的患者病情还比较重。

     被毒蛇咬伤后最初的处置性命攸关

    “这段时间天气好起来了,蛇和各类昆虫活动越来越频繁,很多人不注意就被咬伤,进而引起感染。这一个月来,被蛇咬伤后就诊的病例就有18例,被昆虫宠物弄伤的就更多了。”屈副教授说,被毒蛇咬伤后,保持冷静很重要,最初的处置对救命很有用。

     20岁的程雪前,在家门口被有剧毒的“五步蛇”咬伤右脚踝、左脚脚背部位。因当天大雨,当地地处边远山区交通不便、医疗硬件设施不完善,转运至西南医院创伤急救部后,急诊医师屈纪富即时检查发现,患者意识已较模糊、心率180次/分以上、血压紊乱、双下肢膝盖以下已明显肿胀显紫色。

    医生对其立即进行消毒处理,切开双脚伤口减张引流,保护双下肢功能;同时抽血化验得出因蛇毒造成凝血功能极差,紧急调集血浆输血,并依靠药物和手术控制流血不止。立即使用通用毒蛇咬伤后血清治疗,根据毒蛇照片,确认毒蛇种类,调运针对性血清,10日上午使用。

    经过抢救,患者已无生命或截肢危险,预计一星期后可出院。

    医师点评:

    这名毒蛇咬伤患者的抢救过程中,有三点值得借鉴。

    一是在双下肢被咬后,利用包扎绷带或其他替代物,及时扎紧大腿,减缓血液流回心脏,这样有效的争取到抢救时间,让蛇毒发作相对缓慢。情况紧急或有条件,可进行更有效的物理隔绝,如用拔火罐办法吸出伤口的毒血、用嘴吸血方法吸出伤口毒血(确认嘴部和口腔里无任何伤口)。

    二是在送医前,对毒蛇进行拍照(被咬伤后,毒蛇被赶到的救助者当场打死)。有照片或具体的毒蛇描述,对医师确认毒蛇种类,选择合适的血清提供了线索(无法拍照的情况下,最好对蛇的特征、大小、鳞片形状等做详细描述),明确毒蛇种类能及时发现其特殊的毒性,会对身体和器官造成的特殊伤害。

    三是,患者被送至当地卫生院后,发现无硬件条件针对性治疗时,当地卫生院立即建议患者转院治疗,并及时联系各级医院,通报患者情况,做好抢救准备。因毒蛇咬伤后,患者中毒后会造成肢体肿胀,同时造成患者凝血功能急剧下降。一方面要通过切开引流进行治疗、保证不截肢;一方面担心流血不止引起生命危险,这就需要技术更全面、日常准备更充分的大医院做好治疗准备。

    被不明昆虫叮咬后手臂肿得象水桶

    4月28日晚上,在重庆长寿打工的郭光富在临时搭建的宿舍里睡觉,隐隐感觉手臂有点疼,被不知名昆虫叮咬。

    第二天起来发现,右手臂肿胀。到附近诊所就诊,医生开了点消炎镇痛的药,肿胀好转。不料第三天,原本肿胀的地方开始流脓。手臂肿成大腿一样粗,大腿肿得像水桶,有普通人的三倍那么粗,连衣服都穿不进去。无奈,郭光富回铜梁求治,铜梁人民医院建议他到主城治疗。

    5月4日,郭光富在家人陪同下,前往西南医院就诊。经过详细检查后基本确认为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。据了解,金黄色葡萄球菌是人类化脓感染中最常见的病原菌,可引起局部化脓感染,也可引起肺炎、伪膜性肠炎、心包炎等,甚至败血症、脓毒症等全身感染。金黄色葡萄球菌的致病力强弱主要取决于其产生的毒素和侵袭性酶。

    日常注意要点:

    春季以后,气温逐渐升高,正是蛇鼠猫狗和蚊虫生长繁殖最快的活跃期。屈服教授说:“宠物与人相处久了都难免有磕磕碰碰,更别说野生的动物昆虫等。”他建议,不仅仅是农村偏远山区要注意,在城乡结合带居住甚至在市区生活的人也要注意预防动物、不明昆虫、蚊虫叮咬伤害。

    一是尽量不要在野外露宿。如遇特殊情况在野外搭帐篷或者在简易房里居住,建议使用驱蚊香或者干燥剂。保持室内干净不潮湿,无卫生死角。

    二是注重个人卫生,身体少异味,这样能减少蚊虫或动物注意力,多用纱窗蚊帐等,既保持通风又能防止蚊虫进入房间。

    三是被咬伤后,及时进行冲洗消毒,如出现发烧、肿胀、身体不适情况需及时就医进行处理。

  评论这张
 
阅读(322)| 评论(0)

历史上的今天

评论

<#--最新日志,群博日志--> <#--推荐日志--> <#--引用记录--> <#--博主推荐--> <#--随机阅读--> <#--首页推荐--> <#--历史上的今天--> <#--被推荐日志--> <#--上一篇,下一篇--> <#-- 热度 --> <#-- 网易新闻广告 --> <#--右边模块结构--> <#--评论模块结构--> <#--引用模块结构--> <#--博主发起的投票-->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
页脚

网易公司版权所有 ©1997-2018